关于规范学生政治审查、思想品行鉴定办理流程的通知
发布时间 :2024-06-06 作者: 浏览次数:10
为确保学院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学生的在校情况,从而在政治审查、思想品行鉴定过程中真实全面体现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,现对我院学生政治审查、思想品行鉴定工作做以下规定:
一、如果学生的招聘单位、升学学校等需要学院出具学生政治审查报告、思想品行鉴定、在校表现、综合鉴定报告等关于学生在校表现的证明材料,均需填写《园艺学院学生政治审查/思想品行鉴定表》(见附件,后简称《鉴定表》)。
二、办理流程:
1.学生本人打印《鉴定表》,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自我鉴定;
2.由所属学生党(团)支部书记、导师分别从不同方面填写鉴定意见并签字;
3.将填写好的《鉴定表》与招聘单位、升学学校要求的表格(如有)一同提交至年级辅导员;
4.由年级辅导员根据《鉴定表》内容开具综合鉴定意见;
5、将综合鉴定意见提交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签字;
6、学院盖章、存档。
三、工作要求:各党支部书记、班长及导师、辅导员应从相关方面客观、公正、认真地对学生进行评价,不允许存在掩盖事实、敷衍了事等行为。
园艺学院
2024年6月6日